万法 → 萬法

万法 → 萬法
又稱‘諸法’。 總賅萬有事理之語。 即色、 心一切差別之法。 與一般所說的萬象、 萬事、 萬物等語相當。 又稱一切法, 泛指宇宙間一切事物。 在唯識學中, 約萬法為百法, 復束之以五位, 名曰‘五位百法’。 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曰: ‘一切法者, 略有五種, 一者心法, 二者心所有法, 三者色法, 四者心不相應行法, 五者無為法。’ 一切法可分作有為法和無為法兩類, 有為法是因緣造作之法, 無為法是萬法之實性。 在五位百法中, 前四位九十四法是有為法, 第五位是無為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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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的事物。
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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